我现在站在大学讲台上成为所谓的“知识传授者”,但我明白我与学生道德上并没有“质”上的不同。我喜欢与学生一起讨论这些敏感而让人头痛的问题。我教的是文学,所以我常常和文学中永恒的人性靠在一起。性,并不是让我们拒绝责任,依我的理解恰恰让我们在真实地应变生命中更加拥护责任。性是照妖镜,在性问题上的开放程度反映了一个人的诚实态度。做学生的时候,我也因为生活的压抑久久地徘徊在一个又一个热闹而又忙碌的发廊门外,看各式各样的人们出出入入。那时,我没有经济能力去感受这样的“生命真实”。那时,我们也没有恋爱,但我们却活在内心的贫困与折磨之中。如果有更多的途径能让我在性问题上得到缓解,也许如我一样的年轻人更加平实而勇敢的去面对丰富的生活。性,不是绝对的,但是真实的。我们没有钱为自己买单,我们就恪守做人的另一种尊严:与她们擦肩而过。 如果说一个没有这样体验的男性,没有资格去品评这样的普遍而讳疾忌医的“诊治”。我的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这一生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下,为自己买单,与她们“亲近”。“红灯区”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眼里是一个肮脏而又充满神秘的地方,人们憎恶它,却又渴望了解它,并对它充满了疑问。我忽然又想起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教授潘绥铭说过,我们在社会田野工作时,如果你付了钱又没有和小姐有那种关系,你得到的“答卷”绝对不会太精确和可靠。所以说,在嫖娼的问题上,我并没有发言权。没有亲尝试过这样的经历,是没有理由去参与这样的问题讨论。但理智告诉我,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忽然想起前两年有一个英国的获得文学诺贝尔的作家,当记者问他获得成功应该感谢“谁”时,他说是妓女。与妓女和谐的或者古怪的性关系,促成了他的成功。 陆德明,一个知名的经济学家,这次却因为这个问题出了事,受到所在高校“复旦大学”的一系列的行政处分。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的、也没有高校知名教授、经济学家这些称谓的“符号”,也许媒体、其所在单位都不会这么过分地处罚他。这让我想起政治的可怕,可怕之处就是法律、制度往往只是约束一部分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观念”似乎成了一种“虚设”。但是有一天在“法面前”拥有特权的人如果有一天被政客或者他的反对者们,或者说因为他的过失得罪了一些人时,那么“法律”就可能成为一个用“公众权力”去教训与惩治对方的私家“刑具”了。 我读研究生的那个学校有一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来了一个新校长,但老校长的“权力联盟”仍旧强大。于是新校长就利用了他喜欢“嫖娼”的弱点,将其赶下台去。有一天,他们派其下属采取“跟踪”的方式,找到了正在“欢乐”的老校长。最后在公安部门的一举努力下,将其抓获。这个老校长在这个学校“混”不下去了,后来调去一所“电大”了。后来怎么样呢?这个新校长“两性”问题上不“下”于这个老校长,他将其几个女学生从中学、师范学校调到我们的院校。也总会有一些女人会投其所好,这样,他与其它的女下属的事也不会太少。我们的学校不大,所以他们发生的事常常听说。最可怕的是,教务长、办公室主任还有其它职能部门的干部都是他的“人”。他们一起去“享受”生活。但为他们买单的是我们这些穷学生。研究生毕业时,有一次搞庆祝,按例,他们出席酒会,可是他们在酒宴差不多时,为了想尽快去酒店“享受”,讲了一些“暗语”,结果被我的其中一个同学全部“破译”。我越发觉得“这帮人”在大会小会上、学生们面前的“布道”是多么的丑陋与可鄙。 当然复旦大学比我们的学校大得多,也规范得多。不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一幕。但是我在复旦读书那年,据说以前的校长扬某某,也是因为这个问题搞得影响很不好,最后还是远离复旦去了英国。但是他后来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复旦请回来。所以,我讨厌那种可怕的道德主义与“落井下石”的丑陋国民性。性,在高校的“过失”,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因为高校似乎承受我们的公众对于他们道德上的期望,以及他们自身建设已经在一种复杂而奥秒的社会现实上土崩瓦解。所谓上个世纪初老北大的教授们“自律会”已经成为历史的一种美好记忆了。 德里达在《教授志业的未来或无条件的大学》中这样写道:“人文学科未来的任务之一,大概会是对其历史做无止境的认知与思考,至少在我们刚才展开的那些方向上(即传授/表述行为、知识中劳动、认知与信仰之神学与历史、人、世界、虚构、行为式与“好像”、文学与作品等的问题,还有我们刚才说到过的所有那些相关概念)。”当然,德里达也坦言,无条件的大学也是不存在的。可是它应当是批判性——比批判性更具批判性地抵抗一切规定了教育习惯占有权的最终场所,而这原则上符合其宣称的使命及公开信仰(professee)的本质。“高校道德”也不应该背叛真理或人性概念——这构成了所有大学的宪章及其信仰表述志业者的情况下降临(faire arriver)在大学之上。“这种无条件抵抗的原则乃是一种权利,大学本身恐怕既应当对之进行反思、创造,并确定它是在法学领域还是在能够研究这些法学问题的新型人文学中进行这些反思工作一何不更直率地说,这指的就是能够承担解构使命,能够从其自身特有的历史及其特殊的公认原则进行解构,特别是在人文学科中。”德里达在这篇经典的演讲稿中,向我暗示了人类发展至今的两个深刻的危机:(1)教授们以学术为志/以政治(金钱/美色)为志;(2)今天大学的功能的目标何为?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也提出了“以学术为志业”,似乎成了包括大学教师在类的知识分子的一种责任和岗位意识的体现的形态之一。这些范式的形成对当前中国大学的功能/目标构成了一种刻骨的讽刺。今天中国的大学充其量是培育又红又专的政治技术分子,或者无节制的工具理性和本位的技术知识分子而已。大学究意是以教授/学生治校还是以政治体制下的政治施展欲望(权利、美色)的平台,这已经成为一个类似哈姆莱特同样的‘To be, or not to be’的人类困境的自身设问。“大学的道德”成为一个处于精神和道德崩溃意义上“道德之道德”的追问。 几年前,我曾经写过一篇纪念经济学家“纳什”的文章。如果我们用“私人生活”的眼光而脱离“公共事务”(作为科学界和知识界中出现的纳什对于人类的贡献),那么勿庸至疑,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伪君子。我们的公众,没有在舆论中被戏弄。作为“公共生活”或者说站在人类公共视野中的“纳什”却因为他的“纳什均衡”而让他活在人们内心的敬畏与崇敬之中。 人都有人性上命的弱点。但是有时候我们能控制自己的不道德的行为或者能为自己的行为肩负起责任时,我们的“道德”就会成为一种多余。如今对于同是“经济学家”的陆德明,“高校道德”应该承担怎么一种社会舆论压迫和与保护作为高校主体自身——教授的存在之存在呢?这的确提出了它承受误会的勇气与保存“知者”的胆魄。对于法律,是“人人平等”,而不让法律成为“特权阶层”杀人的利器。愿我们自己找到我们发现的合理存在着的法制的、人性的、健康的“语境”。 与其说,陆德明“倒霉”了,不如说,“陆德明”——这个社会符号为“解构之解构”的“高校道德”提供了——或者成为一种可能。 ===================================== 附: 【名校院长嫖娼——惹了一身时代潜规则的臊】 南方都市报 作者:曹林 吭哧吭哧地做了二十多年的学问,名气也只停留在有限的学术圈内,可名字沾上“嫖娼”后,立刻成了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被公众点击,被公众鄙视,滋养公众的猎奇欲。陆德明,一个名校教授,一个经济学家,一个名校经济学院的院长,在嫖娼被抓后识相地离开了复旦大学。名满天下的他,此时此刻不知正躲在哪个角落里忍受着被公众点击的煎熬。 名校教授、院长、嫖娼——当人世间最高贵的职业嫁接上人世间最不光彩的行为时,强烈反差下,似乎所有围绕着“嫖娼”这个词的污水一股脑儿都泼到了陆德明身上。此时的陆德明一定在悲愤地想:凭什么把我一个人推到被媒体和大众“审判”的风口浪尖,难道这个社会只有我一个人做过这事,我不就是被逮住了,那么多人都…… 是的,没办法,被逮住了,就惹了一身时代潜规则的臊,就得背负起阳光下所有的责难和谴责,就得忍受也许很多背后做过同样丑事却没有被抓住的人的嘲笑的目光。 那么多人都在干这档子破事儿,为何单单是陆德明惹了一身时代潜规则的臊呢?一切因为他是一个被抓住了的、名校、经济学、名教授——顿号分开的每一个词都让这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成为十足的倒霉蛋。 “教授”这个名号注定了“教授嫖娼”是件风险很高的事儿,更何况还是“名教授”。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在人们的角色期待还是集体记忆中,教授都包含着一层道德光环: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教授应该是时代的道德楷模,应该有着一种高贵的气质让社会上那些恶俗的东西相形见绌。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里说得好:你们都是最优秀的知识分子。如果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有着如此的社会期待,教授怎能“嫖娼”? “经济学”的头衔让“教授嫖娼”雪上加霜。如果是一个哲学、心理学或者文学教授嫖娼的话,社会也许可能会原谅,可陆德明偏偏是个经济学教授。这是一个“经济学通吃”的时代,“通吃”的一个代价就是“经济学教授”在舆论中有着非常不好的名声:被认为站在各种资本的背后,被认为是既得利益者,被认为失去了知识分子的良心,被认为没有了道德——社会本身就对“经济学失德”有着一肚子的气,好,竟然干出嫖娼的事了,不踩扁才怪。 当然了,如果陆德明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的经济学教授,可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偏偏是个“名校”的经济学教授。无疑,当下的教育问题多多,名校又集中了国家的大批投资,无比风光,民间把许多对教育问题的痛恨移情到对高校的批评中——从北大朱苏力招博事件,到北航的招生舞弊事件,再到南师大的停课陪舞事件,无不证明“名校”处在社会批评的风口浪尖。复旦当然是名校了,嗬,复旦经济学院的院长竟然嫖娼!你看看,你看看,那些表面上看上去很光鲜的名校烂到什么程度了!舆论当然会炸开了。 “抓住了的”是这一系列词语中最关键的词,如果没有被抓住,不管你是什么东西都不要紧,嫖完后照样可以开着车去给学生上课。可作为一个教授,嫖娼被抓住了,还不认栽? 在嫖娼被抓面前,教授是个非常尴尬的身份。作为一个学院院长,手中有点儿小权力,这点儿权力甚至可以膨胀到有嫖娼之欲,可权力只限于学院之内,出了院门就贬值了——这决定了院长教授在嫖娼被抓后没有足够的能量摆平此事。而广东河源的一个副书记嫖娼被敲诈后,他手下的几名干部就出资70万替他摆平了——可作为区区复旦一学院院长,被抓住了也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作为经济学教授,有点儿小钱,可那点儿小钱又不足以摆平“嫖娼被抓”。君不见,辽宁某公司董事长吕某连续强奸8名12岁至15岁的女中学生,案发后花费近百万元买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及办案民警等8人,并分别给受害孩子家长5万-10万元不等,把受害人的嘴一一堵上,然后就长时间逍遥法外。 如此,一个被抓住了的、名校、经济学教授,在嫖娼之后,除了自认倒霉地背负起阳光下所有的责难和谴责,忍受背后很多做过同样丑事却没有被抓住的人的嘲笑的目光外,还能干什么? ============================================= 【“灵魂工程师”失落灵魂】 10月25日,《千龙时评》 近日惊悉一所名校的一位教授(院长)宿娼东窗事发,闹得纷纷扬扬。校方依法严肃处理;据说还有5位教授同仁为之惋惜,联名上书说情,希望从轻发落,理由是人才难得云。 不禁联想起北大一位博导居然剽窃门生的成果拿去发表,加以日前北航和其他学校招生索贿的曝光等等,这一连串与为人师表太不相衬的丑闻,不啻为甚于《儒林外史》的天方夜谭。我从教终身,羞与哙伍,深感受辱。“人类灵魂工程师”失掉灵魂啊! 人民教师,是一个光荣的称号;一年一度的教师节,说明人民对教师的期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为学生作表率,不仅要言教,还要以身作则,给予身教。言教与身教的结合,身体力行,称为师品:人品决定师品,道德文章,浑为一体。为什么要专设师范教育,这里就在于一个“范”字:它为培养师资而设,学成之后为国家作育英才,唯是“标榜垂范”也。所以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是表率,是学习的榜样。过去不是有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吗?可见中国人何等尊师重道。唯其如此,为师者更要自重。榜样的力量无穷,因此教师所起的主导作用,是通过教书而育人,潜移默化,循循善诱;这就不可能仅仅以读书识字,教会ABC为满足。我在大学时,非常崇拜一位高风亮节的教授。我摹仿他的板书,学他的讲话拉腔,连他那不修边幅也认为是学者的翩翩风度。“为人师表”嘛,这也是。你说难道不是一种教化?当然,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那些指引我选择人生道路的业师,如蒋师荫恩,朱师光潜…,他们那种严谨治学的态度,那种春风化雨的以身作则,以及那种学不厌诲不倦的师者风范,不仅给我以言教,而且给了我身教,够我一辈子受用。比诸自甘沦为鼠窃狗偷的嫖妓者之“师”(恕我打了个引号),简直相去十万八千里。 中国的宗法制度沿续了几千年,烙印很深,其特点是没有虔诚的宗教信仰;有的话也许是如外国人所说的“祖先崇拜”吧。不过中国有自己深厚的文化传统,这大体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伦观念的比重。那么,就垂听先祖的遗训:从前哪,拜人为师叫师事或宗师,“天地君亲师”并列正好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注脚。所以师道就非比寻常了。我国的教育传统,强调“品学兼优”,“品”摆在首位,有道是“经师易求,人师难得”,就是这个道理。“人师”,《辞海》解释:“行以为表仪者,人师也。”孔子论学,还把诗作为教化手段。说过“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东汉王充说得更透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切磋琢磨,乃成宝器”。所以“出则有师,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之德者也”(《礼记》)。是故教人以道曰师,后来再伸其义,效法他人曰师。这不?“道之所存,师之所存”——这话是韩愈在《师说》一文中提出来的。他的这篇文章主要论述为什么求师和求什么人为师的问题: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他把传道也摆在第一位,不是不谋而合,而恰恰是体现了以德育人的重要。因为韩愈心目中的“道”,是指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说。不修其身无以齐家,遑论其他?据说在上世纪早年中小学都设有《修身》一门必修课程(后来大概改为“公民”了)。如今,可是老古董了。“不以为然”则不然,这恐怕是没有了老祖宗的辙。 无独有偶,若干年前我认识的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朋友,知名度还是很高的,竟也干了如此这般蠢事,一夜风流时当场抓获,被押送派出所。当然,结果是丢掉大好前程;摘掉了“桂冠”,只好黯然退出文坛。我曾为之扼腕,可惜啊!但有什么办法呢?自己不争气以致马失前蹄,值得引以为训。作家,也享有“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殊荣。而人品大异于文品,矛盾使自己的灵魂蒙上阴影,鬼迷心窍嘛!我还是这样认为:人品决定文品,两者应该是统一的。至于世俗所谓的“文人无行”我们绝不认同。只能说“无行的文人”无行,不可以偏概全,让一粒耗子屎弄脏一锅汤。传曰有才无行者“生无可与语,死以青蝇为吊客。”对于那些害群之马,可以庄子的话为戒: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 教育界和文艺界出现了些不光采的事件,自然应由当事人自负其责。但大气候的影响不容忽视。前几天《文汇报》(10.7)有篇评论就不失公允:《学界腐败根源在制度缺陷》。陆谷孙教授更一语道破玄机,说“学术腐败首先与吏治腐败有关…”上梁不正下梁歪,是永恒的真理。但我要补充一句: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素质的下降才是主要因素,特别是这些年来观念的变化更堪忧。不是说“有才缺德又何妨吗”?甚至“有钱缺德更何妨呢!悲哉,风之为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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