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号召全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全面总结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新愿望、新期待,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而提出的关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就必须“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改革进程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高涨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给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性契机。
将政治体制改革寓于和谐社会建设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一方面国家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另一方面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多元化、利益主体集团化、利益集团政治化的趋势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都在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利益矛盾更趋复杂。这就要求党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程中,必须正确应对各种复杂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正视利益分化、承认利益多元、协调利益冲突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政治问题。
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表明,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功能就在于:在承认人的自利性和人类利益多元性以及满足人们利益需求的各种资源的有限性的前提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一系列程序化的制度,为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一种文明的机制。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这里胡锦涛总书记明确将“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首要定义。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充分表明在当前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日趋复杂的背景下,正进一步拉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如果说,在过去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国改革开放的最高决策层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既保持政治稳定,以利于经济发展,又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各种复杂因素的压力与挑战中,采取了一种具有极高政治智慧的战略选择――寓政治体制改革于经济体制改革之中。那么,在新形势下,我国改革开放的最高决策层为了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地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地发展,将把“民主法治”建设等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寓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因此,党的十七大特别重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体制内,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党中央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此基础上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实际要求和能力,来决定“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实现程度。因此,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民众参政要求与能力的提升,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各级决策层对此的认知及反应,将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及走向。
推动政治发展与政府创新
面对由于经济改革与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地方党委、政府有着推动政治发展与政府创新的直接动力。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人们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分化加剧,各种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人们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参政意识日益增强。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首当其冲,率先迎接着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迅速提高的冲击。围绕社区治理与社会和谐,近年来在深圳市委的领导下,深圳市的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城市和谐社区中,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的执政能力。
一方面是努力将体制外的民间政治参与诉求吸纳到体制内来有序释放,实现公民自主参与的有序化,如南山街道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和招商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的设立。作为人大、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特殊联络机构,人大代表联络站与人大代表工作室创新了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机制,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与沟通渠道制度化,定时、定点、定人接待来访选民,将社区民意经过梳理、整合再通过人大系统向党和政府输入,进而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参考,从而实现了社会自主参与的冲动被有序地吸收到体制内来理性表达。
另一方面是激活在社区的体制内传统政治组织资源,将其“嵌入”到体制外,去主动代表、表达、实现民意。在南山区最近开展的“十百千万”工程当中,着重发挥党员、公职人员在社区中的作用,要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所居住的社区“亮出身份”,推动他们竞选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担任楼栋长、片长,参与社区义工队伍,努力将体制内党的组织资源嵌入到体制外去代表民意、整合利益、引领社会,努力要求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多数民意的代表者、社会多元利益的整合者以及人民群众合法理性维权的引领者。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面对不断分化的利益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冲突和维权行动,“吸纳”与“嵌入”恰是地方政府应对外部社会环境变化的有效策略。“吸纳”与“嵌入”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是通过体制内的组织资源,如党员和公职人员在社区的“嵌入”,让他们承担社会精英的角色,主动代表和表达社会利益诉求,推动社区服务和引领社区自治,从而加强了对社会的整合功能;另一方面是通过“吸纳”新社会组织的精英和民间的“意见领袖”到体制中来,提高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和有序化,扩大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吸纳”与“嵌入”既实现了居民自主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为社会民众与地方政府提供了便捷的利益沟通与互动的渠道,成功地化解了社会冲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同时又发挥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利益的整合力度,有利于“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参政积极性的高涨,以及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党不仅正在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逐步“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和“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以理性和法治的精神来应对民间政治参与的压力与挑战,最大限度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吸纳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尊重和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而且我们党正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努力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体现在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整合利益、引领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
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而要真正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就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党的十七大正进一步朝着这个方向迈出坚定而稳健的步伐。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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