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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医疗政府责无旁贷

  作者:张 涛 合作者:无
  刊物名称:晶报 期号:2005年6月4日     

  待传……提供优质医疗政府责无旁贷 
张 涛 
如果你问我“你一生中最看重什么?”,我会毫不迟疑的回答:“我最看重健康!”因为不论你想拥有什么?什么?没有了健康,没有了生命的延续,你就没有了一切。 
医疗需求等同吃饭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把人的需求由低到高依次分成五类: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医疗与吃饭、穿衣、住宅等,都是人们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是人生理上的需要。 
我们离不开医疗,我们需要医疗,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在价值上医疗甚至可以与“吃饭”等同。那么,我们的医疗服务如何?李鸿忠同志在今年深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关注社会民生,不断改善市民生活,并具体指出“要全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使市民享受到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质医疗服务。” 对此,我们充满期待。 
 
如何理解“优质医疗服务” 
 
它当然包括医疗技术层面的问题,比如,医疗仪器方面的齐备以及高、精、尖;医生的医疗技术等等。可以说在现代化时代的城市这方面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是获得这些资源的条件。问题是在“软件”层面上的,医生的医德,医疗服务体系,医院的管理制度是否是“优质”的。而这一切就在于不仅要提供良好的医疗技术服务,还应在服务过程中时时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要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得以体现! 
世界卫生组织在《病人权利准则》中给病人的定义是:“凡接受保健机构服务者,不论有无疾病都是病人。”什么是病人权利? 美国医院协会制定的“病人权利典章”列出了以下权利:1.病人有权利接受关怀和被尊重的照护。2.病人有权利从其医师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以及预后情形,并且使用病人可以了解的字句。如果基于医学上的考虑,认为病人不宜知道上述消息,医师必须将此消息告诉病人的重要亲属。此外,病人也有权利知道其主治医师的全名。3.病人有权利在任何处置和/或治疗前,获知有关的详情,在未经病人同意时,不可以妄予治疗,除非在紧急情况中。4.病人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同时有权利被告知拒绝接受治疗的后果。5.病人在其个人的治疗计划上,有权利要求隐私方面的关注。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是机密的且应该审慎地加以处理。与病人之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得病人同意才可以在场。6.病人有权利要求有关其治疗的所有容及记录,以机密方式处理。7.病人有权利要求医院在其能力范围内,对病人要求之服务做合理的反应。医院应依病况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估、服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送到另一机构前,必须先得到有关转送的原因及其可能的其他选择的完整资料与说明。病人将转去的机构必须已先同意接受此位病人的转院。8.只要与病人的治疗有关,病人即有权利知道医院与其他医疗及学术机构的关系。病人也有权利知道治疗他(她)的人彼此间存在的职业关系。9.如果医院计划从事对病人之治疗有影响的人体实验,病人有权利事先知道其详情,而且病人有权拒绝参加如此的研究计划。10.病人有权利获得继续性的医疗照护。他(她)有权利知道可能的诊病时间、医师及地点。出院后,病人有权利要求医院提供一套联络办法,藉此,病人可获得在医疗上需要继续注意的事项。l1.不论病人付帐的情形如何,病人有权利核对其帐单,也有权利在帐单上获得适当的说明。12.病人有权利知道医院的规则和规定。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实现了病人权利,就是“优质医疗服务”。 
 
政府可以做什么 
 
当然,我们的医疗卫生改革体制需要改革,问题是应当寻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正确坐标。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人们认为医疗卫生事业也要向市场化转变,公费医疗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受到了严厉的批评而被放弃,医院被简单地推向了市场。医疗卫生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大课题,是需要写一篇大文章去论述的,我们可以不在这里去评价它。但是2004年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188位,名列倒数第4。中国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不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医疗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差距极大。第二个方面是,医疗资源的分配,在社会阶层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85%的人没有医疗卫生保障。这85%没有保障的人群中,主要就是处于社会贫困阶层的人。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的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应该公平地分配,面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尤其,在存在着还有大量的人群享受不起医疗服务的时候,作为公共服务的医疗服务更应向设计出科学而更具人性的制度,向他们倾斜,改善他们的不利处境。因为毕竟,不管一个人政治、社会、经济地位的高低,他都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一种被我们叫作“生存权”的基本人权,公正合理地提供这样的医疗保健正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要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政府在改进人民的医疗卫生条件中一定应当有所作为,这应当是建设和谐社会应有之命题。同时也需要增加政府投入。医疗卫生支出占GDP(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一般是在5~7%,美国为13~15%。据统计,占全世界22%的人口的中国,卫生投入却仅仅是世界卫生总投入的2%。这种投入严重不足。 
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增加政府投入就可以改变医疗卫生事业的现状,我们还需要认真思考其成因和投入不足以外的因素。建立医疗机构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制度,应当是在新形势下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实行医疗机构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有利于在保障医疗服务社会公平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作者: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教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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