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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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举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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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举报工作 邹平学 今天,“举报”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举报也从检察举报的范畴,发展延伸到纪检举报、行政监察举报、税务举报、价格举报、地政举报等许多执法领域,成为党和国家一项拒腐防变、依法治国的有效措施。在这里我想从宪政的角度谈谈对举报的几点看法。 一是检察举报制度诞生和存在的核心宪政价值,就在于它是公民行使宪法权利和国家法律监督部门履行宪制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有机统一。它从国家宪政制度建设的意义上有助于实现毛主席曾经谈到的一个著名论断——“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从公民的角度看,我国公民的举报权利其实是一项宪法基本权利;从检察机关角度看,负责受理、处理公民的举报,是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制责任。 二是检察举报制度的诞生和存在具有重要实践价值,它创造了依靠人民群众反腐败的新模式,增强了反腐败的合力和实效。 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理念,完善检察举报制度。要强化国家承担保障公民举报权的宪制责任,加快《举报法》的制定进程,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本短论系作者于25日在"纪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成立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摘自《深圳特区报》2008年2月27日A14版特别报道“众目睽睽下‘蛀虫’难藏身”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