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
Http://www.ccpri.com | ||||||||||
|
||||||||||
用法治化方式约束行政权力膨胀 |
||||||||||
|
||||||||||
在前日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李克强总理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权限的主张,并将其看成一场削权的“自我革命”。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形式,行政审批是政府部门采取批准、同意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公民、市场和社会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审批是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领域,从2001年迄今,国务院先后进行了6次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了近七成行政审批项目;一些地方政府也将行政审批改革作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内容。 然而,当前由行政审批所引发的民众抱怨仍不绝于耳:一方面,政府仍然保留着许多不该管的审批事项,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将收割庄稼、加工面条、蒸馒头纳入审批范围;另一方面,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程序复杂、繁文缛节、暗箱操作进而出现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问题的根源究竟出在哪里? 究其质,行政审批改革的最大阻力就在于政府权力的利益化取向。政府权力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的公共权力,但却是掌握在特定部门和特定人员手上。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公共利益私有化”的现象。正是在这一逻辑的驱动下,人们常常看到,一些地方政府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带有“挑肥拣瘦”的特点:凡是利益相关度不高的事项尽可能下放;而那些有好处、又实惠的权限,政府部门往往不愿下放。甚至还出现一些已下放的权力,又被变相回收或者利用“红头文件”增置,进而出现反弹的现象。 因此,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应当通过民主化、法治化和标准化的方式,防范政府权力利益化的趋向。一是采用民主化方式界定行政审批范围。应当改变由政府部门志愿申报的方式下放审批权限,建议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公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民主协商确定行政审批权的合理范围以及下放行政审批权的范围。二是使用法治化方式约束行政权力膨胀。要保证那些被撤销的权力,不会变相地被政府部门回收或者重置,只有通过刚性的法律和制度加以规范。对于擅自越权、增权和扩权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部门领导人严格追责。三是采用标准化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坚持审批标准化的改革方向,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广“一口收件、并联审批、一口发证”的做法。这样一来,既降低了政府部门自行操作的空间,减少了寻租的机会;同时也将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留给群众,提高行政审批的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