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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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主义内涵的方法论刍议

作者:吕元礼 署名:独立 合作者:无
发表刊物:求实 期号:1999年第6期 转载情况:人大复印期刊之社会主义研究1999年第8期全文转载
是否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研究员”名义发表: -2-(说明:"1"为是,"2"为否)      

  社会主义是人类追求解放事业的光辉旗帜,也是内涵丰富并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上,面临着一种两难困境:一方面,社会主义是一面光辉旗帜,是我国立国之本。动摇了社会主义信念,势必引起思想混乱、人心涣散,我国政治稳定、人民安宁的局面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是在极左思潮下形成的一个逻辑上自圆其说、实质上脱离实际的极端空想体系。坚持这种社会主义,就等于坚持极左路线,也就无法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对这种境况,邓小平早就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1]正是基于这种深刻的认识,邓小平采取了富于智慧的正确举措——即继续高举社会主义旗帜,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内涵。其中,创新社会主义内涵具有决定性的重大意义,是高举社会主义旗帜的真正体现和根本保证。邓小平1992年春视察南方时的谈话(以下简称“南方谈话”)在高举社会主义旗帜的同时,对社会主义内涵进行了大胆变革,深刻揭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难题,为我们创新社会主义内涵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武器。 
 
  一、以执两用中的中和思维替代势不两立的两极思维” 
  势不两立是矛盾双方极端对抗、不可调和的态势,反映在思维方式方面,表现为一种两极对立的形式,如有A无B 、非A即B。在革命时期,用这种思维方式指导处理大量的你死我活的敌我矛盾是正确的;在革命成功之后,仍然简单沿用这种思维方式来指导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等问题,就会犯简单化、片面性的错误,就不可能正确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比如,简单沿用有A无B的思维方式来认识社会主义,就容易得出只要存在(哪怕部分存在)私营经济、按资分配,就必定不是社会主义的错误结论。再比如,简单沿用非A即B的思维方式来认识社会主义,就很容易得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2] 的错误结论;就会将本身不具有阶级性、也非只有社会主义才有的作为科技成果的人造地球卫星,判定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从而得出“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荒谬结论。由此可知,简单沿用势不两立的两极思维,必然把那些本来属于社会主义或有利于社会主义的东西视为异端,拒之门外,从而否定社会主义内涵的丰富性、开放性,最后窒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 
  执两用中是中国古代先哲创造的富于政治智慧的思维方式。孔子曾称赞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方式为“大知”[3]。执两用中就是这种方式的抽象与升华。执两用中的特征或目的在于中与和。不偏为中,和谐为和。中强调避免走向片面的两极,因为“过犹不及”,所以,必须“无(毋)过不及”。其表现形式往往为不A不B。比如,荀子云:“圣人知心术之患,见弊塞之祸,故无(毋)欲无(毋)恶,无始无终,无远无近,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4]和强调对立双方的互相补充,因为对立不等于对抗。其表现形式往往为亦A亦B、A中有B。比如,“文武之道,一张一弛”[5],就是亦A亦B;“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6],就是A中有B(或B中有A)。运用执两用中的中和思维,有利于用开放、兼容和发展的眼光认识客观事物,从而全面、完整和准确地把握客观事物。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充分体现了执两用中的中和思维。邓小平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7]这就是强调避免走向片面两极的不A不B。正确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才能既抛弃极左的僵化教条,又防止极右的食洋不化,从而准确揭示社会主义的内涵。邓小平又说:“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8]这就是强调矛盾双方互相补充的亦A亦B。正确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才能将矛盾双方统一起来,从而全面、完整地把握社会主义的内涵。邓小平还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9]这就是强调矛盾双方互相包含的A中有B。正确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才能摒弃“彻底打碎”和“彻底决裂”的极左思维方式,才能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而不是简单抛弃,才能将社会主义与其他文明成果联系起来而不是割裂开来,从而开拓、丰富和创新社会主义的内涵。 
   
  二、以目标决定方式 
  社会主义包括社会主义目标与社会主义方式两方面。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目标就是实现广大人民的解放与幸福。这既体现了推翻剥削制度、夺取国家政权之后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也反映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的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实际上是将社会主义的目标具体化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0]的互相联系、有机结合的三个方面,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化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具体化为可操作的各项工作的实际目标和价值取向,成为新时期共产党人政治价值观的核心。所谓社会主义方式,即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具体方式。比如,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资源配置的方式,就都属于方式的范畴。从目标与方式的关系看,目标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目标。首先,从逻辑的秩序看,方式的选择从属于目标的确立。只有首先认识和确立社会主义目标,才能随之认识和确立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其次,从历史的进程看,目标的认识与确立,必然要求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的认识与确立。只要认识和确立了社会主义目标,我们就能够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最后,从客观效果看,方式的正确与否,取决于这一方式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目标的实现。目标的错误,必然导致方式的错误。在错误目标引导下,即使方式得力,其效果也只会南辕北辙。因为目标最能反映本质,所以,邓小平从目标的角度准确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1]。邓小平关于姓“社”姓“资”的判断标准和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目标的决定性地位。目标决定方式。只有符合社会主义目标的方式,才是社会主义的或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否则便不是社会主义。 
     
  三、以利判断义 
  义利之辩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大命题。所谓义,可以理解为道义原则;所谓利,可以理解为功效利益。在中国哲学史上,儒家一般将义与利视为对立。比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就是儒家有关义利问题的著名观点。如果将利理解为个人之私利,那么,义与利可能是对立的;如果将利理解为人民之公利,那么,义与利应该是完全统一的。墨子正是从公利的角度理解利。所以,墨子认为,义,利也——义就是能够给公众带来利益的东西;反之亦然,利,义也——只要能给公众带来利益,便是义。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可以将社会主义的原则视作义,将人民的利益视作利。义,利也;利,义也。二者完全能够而且必须统一起来。社会主义能够而且必须符合人民利益;反过来,损害人民利益就必定不是社会主义,就是最大的不义。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将判断姓“社”还是姓“资”的标准归结为“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2],正是以利判断义,以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判断真假社会主义,从而为我们澄清有关社会主义内涵的“左”倾认识提供了一块试金石,为创新社会主义内涵提供了一种方法论。 
   
  四、以改革开放代替僵化封闭 
  恩格斯早就说过,社会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不断变化与发展着的事物。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并没有亲眼看见过社会主义的真正创立。他们对社会主义的具体预测不可能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现实。列宁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列宁创建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是一个探索性的具体模式;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成为僵化的社会主义。照搬马恩列斯设想、创立的社会主义具体模式,或者沿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理论,只会将社会主义引向僵化封闭,从而窒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杰出政治智慧,就表现在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代替僵化封闭的社会主义。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内涵必须在改革中认识与把握。邓小平指出: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13];“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什么新的事业”[14]。只有在试与闯的改革中,“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15],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内涵才能真正认识与把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内涵必须在开放中不断丰富与发展。社会主义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将自己封闭起来,排斥外来先进的东西,也会扼杀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16]所以,“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邓小平以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代替僵化封闭的社会主义,从而端正了有关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创新了社会主义的内涵。 
     
  五、以朴实的“硬道理”抵制空洞的“大道理”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17]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所以社会主义同样并不玄奥,也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根本理论问题上,邓小平正是坚持朴实的“硬道理”,抵制空洞的“大道理”。首先,坚持社会主义的“硬道理”,就必须坚持实践标准。邓小平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18]。过去,一直说“一大二公”是社会主义,包产到户则是资本主义。经过改革开放的实践,我们终于认识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形式,“发明权是农民的”[19],是对社会主义的丰富与发展。其次,坚持社会主义的“硬道理”,就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曾几何时,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我们片面强调生产关系标准,盲目求大求公求纯,以为越大越公越纯就越进步,越是社会主义。实际上,正如判断鞋的好坏应以适足为标准,看一种生产关系是否进步,看一种社会形态是否是社会主义,必须把它与生产力联系起来去认识,必须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提出的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正是体现了生产力标准。生产力标准也是实践标准的合理引申与具体表现。再次,坚持社会主义的“硬道理”,就必须坚持人民标准。所谓人民标准,一是要反映人民的心愿,二是要表达人民的利益。邓小平提出的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归根结底是以服务于人民为目的,是人民心愿的具体反映和人民利益的具体表达。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应该作为我们想问题、做事情的根本归宿。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同样要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20] 
   
  六、以正常认识取代反常歪曲 
  所谓正常,是指符合常识、常规、常理、常情。一般来说,正常的态度与方法,才是正确的态度与方法。所谓反常,是指违背常识、常规、常理、常情。一般来说,反常的态度与方法,往往陷入谬误或错误。正常看似平常,其实不易做到。比如,当有人询问“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的经营秘诀时,松下说:“懂得雨来打伞的道理,也就懂得了经营的全部秘诀。”“雨来打伞”是一种常识,也是十分正常的行为反应。松下却认为其中包含着经营的全部秘诀。由此可知,正常并不寻常。掌握了认识事物的正常方法,往往也就掌握了认识事物的正确方法。 
  以正常的方式认识社会主义,就会合乎逻辑地得出以下结论:既然创建社会主义是为了使广大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那么,富强、民主、文明就应该是社会主义内涵的题中应有之意;既然社会主义是更为发达的社会形态,具有更多的优越性,那么,社会主义就应该创造比资本主义更为发达的生产力,人民就应该享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活水平。但是,曾几何时,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人们以一种反常的思维歪曲了社会主义,好像越穷越是社会主义。一旦“卫星上天”,便要“红旗落地”;甚至出现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宁要社会主义的晚点,不要资本主义的正点”等荒谬观点,把“社会主义”与“草”、“晚点”等同起来,与“苗”、“正点”对立起来。这是对社会主义内涵的肆意歪曲。邓小平早就指出:“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21]。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邓小平提出的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正是以对社会主义的正常理解取代反常歪曲。在说到“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时,邓小平指出:“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22] 
  用正常方式认识社会主义,就会合乎理性地作出如下选择:有利则行,有害则止;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正是立足于这种理性正常的态度,邓小平针对有人说发展“三资”企业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的观点,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总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3]邓小平对“三资”企业的论断,无疑扩大了社会主义的包容性,从而丰富、创新了社会主义的内涵。 
 
  注: 
    [1][21]转引自《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3]《中庸》。 
    [4]《荀子·解蔽》。 
    [5]《论语·述而》。 
    [6]《左传·昭公二十年》。 
    [2][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2]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 375、378、373、372、373、372、372、372、372、373、382、382、382、375、3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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