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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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民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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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人大制度50 周年而作 文章认为,人民代表是代表机关的主体,代表的产生是人大制度的逻辑起点,因而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构成人大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完善人大制度首先应当关注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完善。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机制存在着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缺陷,表现在:不具有中立色彩的选举组织对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过程的不适当的操控;宪法和选举法长期将直接选举的层面长期停留在较底层次,没有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意识的觉醒而相应提高;选举主体的选举意识普遍淡薄、知情权缺位及被动式选举行为;被选举主体的利益和动机的错位、不纯现象与代表的政治职务严重不符。针对这些问题,文章提出了完善代表选举产生机制的路径选择:一是完善现行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改进和健全现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和公开性、适当推行与扩大界别选举制、改革代表名额分配办法、区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环节。二是适时扩大直接选举的层面,直至最终实现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