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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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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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党政治的最为显著特征是一党长期执政,即在多个政党并存竞争的情况下,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以来连续赢得十余次大选,从而长期执掌国家政权;新加坡政治文明的举世瞩目成就是人民行动党在一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廉洁和活力,在政府廉洁程度被国际权威调研机构历年评为亚洲第一、世界前茅的同时,领导新加坡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今天,时代的变化向从“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崭新的课题。迎接这些挑战,解决这些课题,需要特别注意借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一方面,相对于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轮流执政模式,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模式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 的模式具有某种相似性,从而使得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较为便于借鉴;另一方面,相对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执政党的腐败、衰落以及“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局势,长期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却始终保持廉洁和活力,其骄人成绩又使得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特别值得借鉴。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十分重视借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执政经验,并曾两度号召学习新加坡;今天,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强调:“中国要发展自己的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而应该立足于自己的国情。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高超的执政能力和成功的执政经验,以及新加坡的东方社会特征和中华文化背景,更增添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借鉴意义。为此,本文对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的模式分析如下。 一.政党关系模式:一党独大,多党竞争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表现之一是一党独大、多党竞争的政党关系模式。所谓一党独大,是指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以来在参加竞选的各党中一直保持绝对优势地位,并在连续赢得大选的情况下长期执掌政权;所谓多党竞争,是指新加坡有20多个政党合法存在,每次大选都有几个政党参与竞选。因此,新加坡的政党制度虽然不同于典型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但也不同于严格意义的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首先,愿意在宪制范围内活动的一切政党均享有合法地位,各种政治派别均享有依法组织政党的自由;其次,宪法并未规定人民行动党为唯一执政党,各个政党可以参加竞选,执政党的地位是由选民没有外力压迫的秘密投票选举决定的,而不是靠宪法垄断或其他形式垄断所决定;第三,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有可能随着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的变化而变化。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将上述政党关系模式描述为一个主流政党一直执政,作为主流政党的人民行动党站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地带发号施令,遍寻全国以查访有识之士,将他们招揽旗下;反对党则在边缘扮演角色,使执政党保持警觉,毫不松懈,让人们在大选的时候有一个选择,同时提出一些可供取舍的概念。 在西方舆论中,由于竞争性选举被认为是民主的本质,竞争双方或多方的此起彼落便成为民主的一种自然现象,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也就被许多人认为是民主的必然表现,而一党连续二、三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长期执政便被视为不民主的表现。与上述观点不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强调只要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同时这个选举是在公正与平等的方式下进行的,反对党可以自由选派候选人参加,中选的政党又富于自律而能够组织一个廉能政府,那么,是否实行两党制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指出:“我想一个稳定的体系即是让一个主要的主流政党代表大部分的人民,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个体系可以允许其他几个边缘但又有崇高理念的小党存在。这些小党不可能有远大的视野,但至少他们代表了某些团体的利益。在这样的体系下,由这个主流政党一直执政。我认为这样的情形是一件好事。如果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新加坡,我不会道歉或感到任何遗憾。” 深入分析,一方面,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地长期执政是一种“自然而然”。从理论上说,两党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制度。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既可在国会里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也可在竞争中各自不断完善。但是,一种制度的产生,并非人为制造出来的,而是自然生长出来的。两党制的出现也是如此。一般来说,两党制的两个政党分别代表两股势均力敌的势力。在英国,从19世纪中叶的“托利党”发展而来的保守党代表着垄断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利益,在1900年“劳工代表委员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党则倾向于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美国,1854年成立的共和党是由当时反对南方扩大奴隶制的北方工商资本家组成的,1791年建立的民主党则是由当时的部分种植园主、农民和一批同南方奴隶主有联系的资本家组成的。与英美的情况有所不同,在新加坡,自从1966年前社会主义阵线决定退出国会作非宪制斗争,却没有取得人民的支持而被淘汰后,新加坡就没有任何一个反对党有足够的人才能够组成与人民行动党抗衡的阵容。由于人民行动党有系统地招揽优秀人才加入它的阵营,使得该党能够把绝大多数较好的人才网罗过来。虽然两党制在理论上说具有优越性,但是,李光耀认为:“要设立一个有替代能力的反对党,不是我的工作,这是反对党的事。” 当然,李光耀也曾考虑把人民行动党一分为二,让比较倾向自由的一派同比较倾向于保守的一派竞争。但是,李光耀并不认为自己真会这么做。告诉党中一部分的成员“你们辞去原职,去组成反对党”是“不智的”的做法,是“不必要的冒险”。另一方面,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地长期执政是一种“不得不然”。新加坡社会存在着不同种族、宗教和语言群体之间的分裂。“在这些深刻的、潜伏着几乎属于原始的欲望存在着的情况底下”,李光耀等新加坡领导人“不认为像英国的辉格党及保守党那样的跷跷板,来回的运转交换政权是必要的。” 进一步说,新加坡的情况也不能同美国相提并论。管理美国就象指挥一艘航空母舰一样,没有倾覆的危险。相反,管理一个像新加坡这样的年轻小国则好比在独木舟上开速射枪一样,受到外在因素——如世界贸易增长的速率、经济困难以及国际政治中的各种迂回曲折——的主宰。为了在急流中求生存,新加坡的领导人就必须具有高超的艺术和技术,而不便于随便更换舵手。吴作栋认为,如果新加坡存在的所有政党“经常在大选时互相角逐。想象一下,如果它们的政治力量都在伯仲之间,每个都想要掌舵。再设想一下,新加坡出现一连续联合政府,联合政府内争吵不休,不断地作出反复无常的妥协。如果每一回的大选结果都是惊险的,那你就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国家的命运了。你们自己可以想象一下那些疯狂的支持者,那种争夺权力,那种激动,那种变幻莫测,那种大灾难的情况,那将是一场大动乱。” 实际上,外国投资家对新加坡的信心,主要根源于新加坡的稳定局面。新加坡目前的稳定局面,又很大程度上是倚赖于长期执政的人民行动党政府持续推行的各种有效政策。吴作栋说:“你是否有想过如果我们有个多党制和轮流执政的政府,我们能不能取得过去30年所取得的成就的一半?” 需要指出的是,新加坡政党关系中的一党独大与多党竞争等两个方面并不绝然对抗排斥,而是可以相辅相成。实际上,多党竞争加强了政党之间的监督与制衡,特别是在野政党对于执政党的监督与制衡,从而从反面保证了执政党的廉洁与活力。身为人民行动党成员的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说:“我们作为一个政党,必须为下一次选举操心,这促使我们自我约束,并且在付出最少代价的情况下,努力实现长远的目标。如果我们不必为选举操心,无论我们出发点有多好,都会使我们变得草率和傲慢。选举是使我们保持平衡和诚实的方式。” 新加坡某位选民的一个比喻似乎说明了一党独大与多党竞争的相反相成、缺一不可。这个比喻把领导人民行动党执掌政权的前总理吴作栋比作赖以依靠的“父亲”,把反对党比作难分难舍的“情人”。选民既不愿意失去人民行动党这位“父亲”,又难以割舍反对党这位“情人”。这就是说,在当前的情势下,没有一党独大,新加坡就难有安稳的局面;没有多党竞争,执政党就缺乏外力的制衡。 二.政党立场模式:代表全国利益,反映各方意见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表现之二是代表全国利益、反映各方意见的政党立场模式。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发展历程可以区分为鼓动民众奋起反抗殖民统治的革命时期和通过连续赢得大选从而长期执掌国家政权的执政时期。从革命转变为执政,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政党立场发生了一种静悄悄的变化。在20世纪50年代初独立运动高涨的革命时期,人民行动党实际上处于政治谱系的极左一端,有着浓厚的工人阶级色彩。人民行动党一直在立法议会内部和会外劝说工人们站到它这一边来。它宣布“党的政策必须越来越多地反映工会运动的问题和斗争” 。正如当时一位工会会员所说的那样:“最坚决地提倡社会改革的任何政党一定是最能关心工人利益的党。” 一方面,人民行动党鼓动工人参与政治。它认为:“民族运动必须包括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内,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途径就是允许工人阶级的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另一方面,人民行动党领导工会进行罢工,并公布了党员中的工会成员,为工会鸣冤叫屈。但是,一当殖民统治瓦解,人民行动党于1959年获得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之后,便形成了持续40多年的“代表一致意见的党”的地位。进入60年代,人民行动党经历两次分裂,由工人党变成“中间派”,“多半成为一个中产阶级的政党了”。它“不反对工人,但它现在开始认识到工人是一个既得利益的阶级,人民行动党作为一个政党,必须为全国的利益尽力,不是为一个阶级尽力”,并努力将自己建设成“代表国内各方面的利益” 的政党。为了更好地代表国内各方面的利益,一方面,人民行动党特别强调国家利益,而不是仅仅强调党本身的利益。在人民行动党看来,党的根本目标是要建设新加坡,而党只不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工具而已。工具是服务于目标的。因此,党的领导人在致力于新加坡的建设与发展的时候,他们甚至准备牺牲党的利益。例如,人民行动党政府提倡组织公民协商委员会,而这个组织看上去是在夺取人民行动党支部的某些职权。党的重要性同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较,只在于党是负责每5年夺取一次选举胜利而已。另一方面,人民行动党不断扩大代表的广泛性,而不是强调代表的阶级性。人民行动党作为主流政党,“随时留意要能代表新加坡各种不同利益。比如说,新加坡是个多元种族国家,主流政党便注意让三大种族——华族、印度族、马来族,都在国会有代表。主流政党不容人口占多数的种族压榨少数民族,它保证一人一票的制度不会造成多数种族压迫少数民族。” 又如,1982年修订后的新党章在入党条件上规定:任何不小于17岁的新加坡公民,只要能够遵守本章程和符合入党条件并且不是它党成员者都可成为本党党员。党章所确立的政党目标包括建设一个不分种族、语言和宗教的多元、公正、公平相互忍让的社会,在保持社会总利益的范围内,通过教育与培训为所有的新加坡人民提供平等的机会实现自我和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不管贡献多少每个人都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发挥自己的作用。如果说,在独立运动的革命时期,人民行动党特别强调自己的阶级性,其立场表现为特别注意关心工人利益、反映工会意见;那么,在和平建设的执政时期,人民行动党则十分强调代表的广泛性,其立场表现为十分注重代表全国利益、反映各方意见。 为了在国会内反对党议员人数很少的情况下使长期执政的人民行动党政府的各项政策能够代表各方利益、反映一致意见,吴作栋在2001年的大选前夕曾提出过设立“影子内阁”的设想,即如果在2001年大选中落入反对党手中的国会议席不超过两个,他将考虑在下届国会中设立“影子内阁”——“替代政策献议团”。届时,他将委任一位国会议员担任“影子内阁”的“总理”,让政府国会委员会主席担任“影子部长”,以针对不同政府部门提出替代政策。当政府国会委员会主席担任“影子部长”之后,便不再只是在国会中提问,而是以“影子内阁”的基础运作。大选结束之后,反对党在国会中的议席正好两个。于是,吴作栋为“影子内阁”的设想提出了更具体的想法,即这个“替代政策献议团”是由20名人民行动党议员组成的“人民行动论坛”。它不仅将在国会上扮演发出不同声音的角色,也必须积极深入民间和多个领域,去收集人们对一些政策的意见,以使国会的辩论能呈现多元的思考和观点。这个论坛的成员任期两年。两年后,由另一组20人的行动党议员轮替,在国会上针对政策与任何课题发表尖锐的意见,甚至提出替代方案。“人民行动论坛”在国会上发表不同于执政党的见解,肯定会引人注目。为了公平起见,行动党议员可以轮流扮演这样的角色,同时也为国会引进更多元的声音。为了方便这些行动党议员畅所欲言,将让他们在国会辩论政策与法案时,免受行动党党督的限制。换句话说,他们在国会上进行表决时,可以投反对票。不过,议员们所辩论的法案如果涉及宪法,“人民行动论坛”成员的立场还是得和行动党一致,不能免受党督的限制。吴作栋希望“人民行动论坛”不仅是在国会上辩论时提出尖锐的观点和建议,还要能代表广大民众的看法。因为这是许多新加坡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期望。他们希望国会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为此,他也准备委任政策研究院作为“人民行动论坛”的咨询团,协助20名行动党议员扩大他们的接触面,以广收意见来加强国会的辩论。在这样的构想下,国会的辩论就会有来自四个层次的意见:(1)内阁成员;(2)后座行动党议员;(3)“人民行动论坛”里的行动党议员;(4)官委议员、反对党议员以及非选区议员。如果四个层次的议员都能深入民间广收意见,国会辩论的素质将会提高,也会有多元的代表性。 三.权力制衡模式:以权制权,以法治权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表现之三是以权制权、以法治权的权力制衡模式。新加坡的以权制权主要表现为权力分立与制衡:内阁(总理)享有很大权力,但内阁(总理)必须对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政府监督的主要方式是询问和质询、国政调查、提出不信任票和弹劾等。新加坡实行司法独立制度。司法机关由法院、总检查厅和政府法制部组成。法院行使国家司法权,检查厅行使国家检查权,政府法制部行使司法行政权。大法官(也称首席法官)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其他法官根据总理和大法官的意见由总统任命。法官一旦任职,除非渎职或失职,一般都实行终身制,不得随意调离或免职。这就保证了司法的独立地位和司法机关对于其他部门的有力监督。 民选总统制是新加坡在权力制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1991年以前,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它实际上主要是个荣誉性、象征性和礼仪性的职务,对政府的制约十分有限。1991年1月,新加坡通过了“民选总统法令”,修改了宪法关于总统产生的方式、任期及职权等方面的条款。“民选总统法令”规定总统由全体合法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民选总统具有监督、制衡政府的重要职权,具体如下:(1)确保政府不会滥用国家储备金,也就是牵制政府耗尽历届政府所累计的储备金。政府如果要从每年的财政预算取得拨款,必须在国会通过拨款法案及附加拨款法案。民选总统将有权批准或否决这些法案。(2)为维护公共服务的廉洁和正直,总统有权批准或拒绝委任下列要职的人选:高等法院的大法官、法官和司法委员,总检察长,少数民族权利总统理事会主席和成员,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总审计长和会计总长,武装部队理事会成员,武装部队三军总长,武装部队陆军总长、空军总长和海军总长,警察总监,贪污调查局局长。(3)为制衡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宪法授权总统负起监督内部安全法令、维护宗教和谐法令和贪污调查局调查权力的任务。例如,当政府想阻止贪污调查局对有关贪污的投诉展开调查时,即使总理不同意贪污调查局局长对有关部长展开调查,总统还是可以授权贪污调查局局长向有关部长进行调查。 总统虽然有着监督和制衡政府的权力,但是,总统的权力也受到总统顾问理事会和国会的约束。总统在应用权力,以批准或否决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国营公司的财政预算时,必须向总统顾问理事会咨询。总统在实行其他职权时,如委任担任民事服务要职的人选,必须征求总统顾问理事委员会的意见。不过,最后的决定权还在总统。另外,国会也扮演着约束总统权力的角色。若总统在顾问理事会的反对下坚持否决财长提呈的会动用到历届政府积累储备金的财政预算案,政府可把问题带到国会辩论。如果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政府,新的财政预算案就会获得批准。但是,如果政府不能得到三分之二的议员的支持,新的财政预算案就无法通过。总统必须是无党派人士。因此,所有总统候选人都必须在参加提名时宣誓和任何政党脱离关系或不再是任何政党的党员。他们在参加竞选时不得使用任何代表或暗示某一政党的竞选标志或佩戴任何政党的徽章。因为如果他还是某个政党的党员,人们就会对他的行为存疑,认为他在行使职权时,还会受到党纪的约束,不能不遵从党的干部会议的决策。相反,如果总统是以自己的立场、而不是党的立场出来竞选,公众才会感到放心。 新加坡权力制衡模式的另一方面是以法治权,即统治者本身也要受到法律约束。这是法治的核心和本质。首先,新加坡立法严明。人民行动党执政后,修改了殖民地时期通过的防止贪污的法律,“赏钱”的定义扩大为包括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修正案赋予调查人员更大的权力,包括逮捕、搜查以及翻查嫌疑犯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和代理人的银行户头和银行存折。当局不必证明受贿者能够给予行贿者所要求的便利。任何人一旦受到调查,所得税局局长就必须提供有关他的资料。原有的法律本规定,除非同谋的证据有佐证,否则不能置信。法律修改后,法官有权接受同谋的证据。而且,控方一旦证明被告生活阔气,超过他的收入所能承受的程度,或是有同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庭就可以以此作为被告已经受贿的佐证。其次,新加坡执法严厉。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奈是商业事务局的创立者,领导商业事务局一直从事与商业犯罪进行斗争,对防止和惩治商业犯罪作出过重要贡献。他判案公正、精明、快捷。由于他亲自处理过新加坡7大商业犯罪案,为政府追回2亿新元的国家资产,政府授予他“杰出公务员”称号,公众称他为“商业犯罪的克星”。但是,1990年,他自己也因两件“说谎罪”而受到法律的惩治。其一,是格林奈曾向财政部申请了一笔购买新汽车的贷款,实际上却是用来还了一辆旧车的债。尽管他如期还了这笔贷款,但根据政府对公务员的要求,他仍触犯了法律,被判为用误导性文件诱骗贷款。其二,是他在某印尼商人尚未签约购买新加坡梦幻度假村时,两次对新加坡公共汽车公司谎称该商人已签约购买,劝说公共汽车公司也投资300万新元与外商合作。这两件罪行,在一般人眼中也许不太严重,甚至看来不是犯罪,而是正常的商业技巧。但是,根据有关法律他仍被判坐牢3个月,并开除公职,永不录用,失去了每月2万新元的职位津贴,同时被取消了50万新元的公积金和30万元的退休金。实际上,“新加坡人非常怕开除公职,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大笔公积金,相当于每月工资的40%。公积金不在企业里,也不在机关里,而是在国家手中。任何被开除公职的人公积金都被没收。资历越老,地位越高的人,公积金越多,多在六位数以上,就是几十万元。一旦被开除公职,几十万元就没有了。这个损失就大了。收人家一杯咖啡,才几块钱,但可能导致开除,一开除,几万、几十万就没有了。所以公积金成为威慑力量的最大后盾。因为公积金代替了养老金和退休金。一旦公积金没收了,所有的保障,包括医疗费都没有了。一有小贪污就被开除,被开除这笔钱就没有了,所以非常可怕,大多数人都不敢贪污。” 四.人才选用方式:主动“猎人”,科学选人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表现之四是主动“猎人”、科学选人的人才选用模式。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十分重视政治人才的识别与发掘。为了物色最好的人才组成内阁,人民行动党既不是仅仅从党内基层组织中的积极分子中选拔合适人选,也不是仅仅消极等待党外合适人选主动加盟,而是主动“猎人”,即主动邀请游说合适人选从政。李光耀指出:“要是完全听其自然,等着积极分子毛遂自荐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根本不可能成功。” 以发掘吴作栋为例。吴作栋在出任国会议员之前,并没有加入行动党。也没有特别的兴趣要加入行动党,更没有协助行动党的基层工作。他专注于自己在公共服务部门和之后在海皇轮船公司的事业。1976年的某一天,已故的前财政部长韩瑞生召见他,问他是否会考虑参加竞选。吴作栋感到十分震惊,因为他从来没有表明对政治有兴趣,也从不认为自己适合参与政治。他问韩瑞生为什么要选自己。韩瑞生回答说,他在寻找能继承这份工作的人士。吴作栋当时的反应是,如果人民行动党真的想找他这名最不可能担任政治家的人士来从政,人民行动党一定面对问题。而人民行动党面对问题,那么国家也将面对问题。于是,他要求给自己三天时间去考虑。到了第三天,他给韩瑞生留了字条,回答是“会”。吴作栋说,他是基于如下个人理由作出这样的决定的:他是靠助学金完成高中和大学教育。如果不是有助学金,他将无法上大学。过后生活也很舒适。这一切,都是因为新加坡有一个好政府。吴作栋觉得,他不能向韩瑞生说“不”,而应该毫无疑问地出来为国服务。 在主动“猎人”的同时,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还注意科学选人。李光耀曾通过电视目睹美国太空船阿波罗13号在离地球将近32万8千公里外的太空发生了故障时,三名宇航员始终保持冷静和镇定,临危不乱,最后终于克服障碍而成功返航。他由此推知美国人一定有一套在减压室中考验人的办法,如在幽闭室中,模拟真的危机,挑起恐惧,然后把那些会惊慌失措的人剔除。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在地面就失重、孤立的环境所展开的心理和其他方式的测验,已经淘汰了所有可能在紧急时刻惊慌失措的人选。从这件事情获得启发,李光耀邀请了一位心理学家和一位精神病学家为代表行动党参加大选的候选人进行类似的测验,以帮助淘汰明显的不适当人选。当听说一家拥有4万多员工的美国跨国石油公司就聘请了40名心理学家协助展开招募和擢升计划,李光耀又要求新加坡国立大学培训更多的行为心理学家,以协助挑选适合担任各种工作的人才。李光耀说:“如果我们能对人做测试,把那些容易紧张不安的人剔除,就可以笃定现在这个政府卸任后,新加坡仍能长治久安。我们必须找到这样的人才。” 为了更好地引进政治“新血”,从1979年开始,人民行动党采取了一种严格、系统的遴选政治人才的方式。所有政治人才侯选人必须经过八道筛选程序,其过关斩将的过程,让人叹为观止。以第一、六道程序为例,第一道程序为饮茶,即候选人被邀请与人民行动党有关领导人饮茶,进行一次正式交谈。这些候选人是经过其他部长、国会议员、党的活跃分子和友人推荐的具有参政潜能的人。负责遴选的委员会同时收集了他们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履历、工作经验和从事社区工作的经验等。这样的谈话一般每三周进行一次,每次三小时。会谈的目的是确定候选人是否具备当议员的素质。如果遴选人认为候选人具备当议员的素质,他就会再安排一次更为正式的会谈,让这位候选人与该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见面。由于第一道程序是邀请候选人饮茶,所以,有人说,日本人把品茶之道精致化为“茶道”,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则将“饮茶”纳入“从政之道”。第六道程序为考试,即在一天半的时间里,由心理学家和精神病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强化考试。其目的是确认他们之中谁担任国家部长或更高的职务更合适。在这一天半的时间里,候选人要回答1052个问题。这包括笔试、对一些理论问题的考核和面试、对一些实际问题的考核。其中还有两次深入的辩论会。前一阶段的考试是在第一天的上午进行,分4组试题。第一组是进行一个半小时的IQ测试,共回答14个问题,其中还包括90秒钟的手脑并用的技巧测试。第二组考试共844个问题,旨在考察候选人的特长和个性。第三组考试是确定候选人的价值观及他在不同领域的适应性和潜能。第四组是能力测试,共回答21个问题。后一阶段的考试是在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进行。候选人分别与心理学家和精神病专家进行两次交谈,以确定他们的心理素质和精神状况。这些测试对候选人的知识水平、情绪的稳定性、正直性、诚实性和忠诚性都进行了全面的测试。一位高官这样解释这种测试的必要性:挑选领导人就像在海洋中寻找宝石一样难。如果你找到几个,你一定想在显微镜下看看它是否有瑕疵或裂缝,然后把它擦净。现代科技水平还不足以使对人的测试达到十分准确的程度,但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可信性。如果考虑这是在进行了一系列面试和对实际经验的考察之后进行的数据测试,使它的参考系数非常丰富而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它得出的结论的可信度就比较高了。 五.权力交接模式:老一代主动退位让贤,新一代“自行决定”领袖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的表现之五是老一代主动退位让贤、新一代“自行决定”领袖的权力交接模式。元老政治家对国家的最后贡献,是在夕阳西斜的余晖中,仍能为下一代提供旭日东升的远景。李光耀正是这样一位元老政治家。一方面,他倡导、推行老一代领导人主动退位让贤。1980年代后期,李光耀曾把他的领导班子比喻成一支足球队,并风趣地说:“1959年我当‘中锋’,1981年转为‘中卫’,今天我把‘中锋’的角色让给年轻领袖,他们已经经受了各自角色的考验,现在他们选出了自己的‘中锋’,我现在退当‘守门员’了。”1990年,李光耀主动将总理职位交给继承人吴作栋。另一方面,在如何确定领袖继承人的问题上,李光耀曾说:“我从来不相信一个领袖可以指定他的继承人,并肯定他会成功。当一个领袖指定他的继承人时,他所选的人可能不是被选者那一群人中的自然领袖。这样一来,他周围的人就可能不太愿意同他合作。可是,如果你选出一群人,让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你的继承人,成功的机会就更大。你让他们互相竞争,让他们自行决定谁将当领袖。由于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这个继承人就会得到他们的支持,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好。” 李光耀的继承人吴作栋就是被新一代“自行决定”的领袖。在1980年大选后,李光耀曾向新一代领导人坦陈自己关于他们作为领袖继承人的评估意见:第一人选是陈庆炎,第二人选是吴作栋,第三人选是王鼎昌,第四人选是林子安。作为总理的李光耀虽然具有向总统推荐内阁人选的权力,但是,他却让新一代领导层自行决定他们队伍中的“队长”。由于获得新一代领导层的广泛认同。后来,被李光耀视为第二人选的吴作栋成为了领袖继承人的第一人选,并最终成为了新加坡总理。 将处于权力顶峰的总理职位让予他人,这在许多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针对人们怀疑李光耀要将总理之职传给儿子李显龙的误解,李光耀曾回应说:“我没有义务要使他在政治上成功。我的工作是使新加坡成功。” 针对人们认为吴作栋是自己的傀儡的误解,李光耀也曾纠正说:“我对作栋和他的班子的成功,有密切的利害关系” 。“如果吴作栋是傀儡的话,我就是笨蛋,因为我把棒子交给一个不会办事的人。” 另外,吴作栋在接任总理职务前夕,也对人们将他视为“先来把椅子坐暖的人”的看法进行了反驳。他说:“我接受这个职位,并不是‘先来把椅子坐暖’,然后让给别人。李光耀先生和我的同僚也不想我担任这种角色。我有能力留任多久,便会留任多久。要是我在以后的选举中失利,或管制无方,我当然要下台,那是理所当然。但我不是‘先来把椅子坐暖的人’。‘先来把椅子坐暖的人’的意思,是各有关方面早作好安排,让你接任,让你留任一段时期,等另一个人准备就绪就来接任。我们并没有这种安排。能留任多久就留任多久。” 吴作栋自1990年11月至2004年一直担任总理职务的事实证明了他并非“先来把椅子坐暖的人”。吴作栋政府接班以来的骄人成绩也证明了选他接替李光耀担任总理的抉择是正确的。如今,第二代领袖吴作栋又已经让第一副总理李显龙接任总理职务,而2007年之前举行的下一次大选,将由新的领导人带领角逐。现在,老一代主动退位让贤,新一代“自行决定”领袖,已经成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独特的权力交接模式。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执政模式表现为一党长期执政。深刻理解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执政模式,必须在现代化发展战略或民主发展进程问题上从两点一线的思路转变为三点一线的思路,所谓两点一线,是指从农业的专制社会一步飞跃到现代的民主社会。这里,两点一线思路所体现的对于民主的渴求可以理解。但是,没有市场经济作为中介提供经济和物质基础,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进程是难以推进的。因此,有必要将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或民主进程从两点一线转变为三点一线,即从农业的专制社会通过自由市场经济再达到现代民主社会。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或民主进程走的就是这种三点一线的道路,即儒家传统(作为固有传统的出发点)--市场经济(中介与基本目标)--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另一目标),而不是绕开市场经济,直接用儒家传统去嫁接或对抗民主政治。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定时期内的一党长期执政是这种三点一线思路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或民主发展进程的必然体现和要求。需要指出的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的实质是多党并存竞争背景下的一党独大,而不是没有政党竞争情况下的一党专政。因此,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模式虽与一党专政模式具有形式的相似,却有本质的不同;虽与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模式具有形式的不同,却有本质的相通。说到底,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是人民自主选择的结果。当人民不满于执政党的现有统治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在宪制范围内通过和平合法的“点头”程序使执政党“落选”下台,而不需要诉诸暴力革命的“砍头”方式将执政党“推翻”下台。在多党并存竞争的背景下,一当长期执政的政党因“落选”下台,一党长期执政模式往往就能自然而然地转换为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