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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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政党的执政权威:以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为例

作者:吕元礼 署名:独立 合作者:无
发表刊物:社会科学家 期号:2005年第5期 转载情况:无
是否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专兼职研究员”名义发表: -1-(说明:"1"为是,"2"为否)      

    执政党执政地位的维护和执政效能的发挥必须依赖于执政权威。权威是指获得被支配者认同的权力,或者说,权威是具有合法性的权力。这里的“合法”,并不一定是指合乎严格含义的“法律”,而是泛指“集体公认的标准和价值”。说某甲对某乙拥有权威,是因为某乙把某甲对他的要求看作合法的也即正当的。从这一意义上说,权威关系本质上是主观的、心理的和道德的东西。它与建立在物质手段和物质胁迫的影响形式显然不同。如果说权力主要是一种物质力量的话,那么,权威则主要是一种精神力量。对于执政党而言,其执政权力主要是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强制能力,其执政权威则主要是以价值符号为基础的信仰体系;执政权力的实质是一种利害关系,执政权威的实质则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确立执政权威,就是要变执政的权力为权利,变民众的服从为义务。因此,执政权威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的维护和执政效能的发挥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其现实目标是要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方面,“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需要维护执政地位;另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需要发挥执政效能。维护执政地位、发挥执政效能的关键就在于确立执政权威。为此,必须特别注意借鉴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成功经验。一方面,新加坡通过多次大选而赢得的一党长期执政的局面说明执掌政权的人民行动党具有稳定的执政地位;另一方面,新加坡实现经济腾飞和成为亚洲“四小龙”的骄人成绩又说明执掌政权的人民行动党具有很高的执政效能。这里,笔者将以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为例,对执政党的执政权威的树立、维护和捍卫阐释如下。 
 
    一.执政权威的树立:树立法理权威 
    所谓法理权威,是指合乎法规和理性的权威。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为权力提供合法因素的途径分为三类:神圣的传统、人民对富有魅力的领导者的忠心或是对法律至高无上的普遍信仰而承认合法权力的至高无上。与此相适应,统治权威也可以分为传统型权威、超凡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建立在对于习惯和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要求之上。这是一种由族长、部落首领等来行使权力的权威类型,其可望得到的服从是“移情的”,其要求服从的基础是:“服从我,因为我们的人民一直这样做”。超凡魅力型权威建立在某位英雄人物或具有神授天赋的人物的个人魅力之上。先知、圣徒和革命领袖就是标准的范例。其可望得到的服从是“感化的”,其要求服从的基础是:“服从我,因为我能改变你们的生活”。法理型权威则建立在对于正式制订规则和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现代西方国家的总统、首相就属于这一类型。其可望得到的服从是“理性的”,其要求服从的基础是“服从我,因为我是你们法定的长官”。由于法理权威是建立在对于正式制订规则和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的权威,因此,确立现代政党制度和赢得公正合法选举就成为现代国家的执政党获得执政权威的必要条件。 
    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特别重视树立自己的法理权威:首先,人民行动党政府注意建立现代政党制度。新加坡的政党政治虽然表现为一党独大,即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以来在参加竞选的各党中一直保持绝对优势地位,并在连续赢得大选的情况下长期执掌政权;但又表现为多党竞争,即新加坡有20多个政党合法存在,每次大选都有几个政党参与竞选。因此,新加坡的政党制度虽然不同于典型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但也不同于严格意义的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其一,愿意在宪制范围内活动的一切政党均享有合法地位,各种政治派别均享有依法组织政党的自由;其二,宪法并未规定人民行动党为唯一执政党,各个政党可以参加竞选,执政党的地位是由选民没有外力压迫的秘密投票选举决定的,而不是靠宪法垄断或其他形式垄断所决定;其三,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有可能随着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的变化而变化。新加坡政党政治中的一党独大与多党竞争并不对抗排斥,而是相辅相成。实际上,表现为多党竞争的现代政党制度既加强了政党之间的监督与制衡,更增添了执政党的法理权威。 
    其次,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强调赢得正当合法选举。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虽然一党长期执政,但其执政地位却是通过赢得相对公正合法的选举获得的。在相对公正合法的选举中,得票越多,其执政权威也就越高。特别是新加坡内阁总理的执政权威与其本人在国会议员的选举中获得足够数量的选票联系紧密。吴作栋曾在1992年的大选期间对记者说,选票越多越好,这将使他身为总理在会见外国领袖和投资家时能够挺起胸膛,甚至和大国的领袖平起平坐。他说:“我到美国访问时,能和布什总统平起平坐。在面对候任的新总理时,胸膛甚至可以挺得比他更高。但如果自己的得票率只有40%或45%,在外国面对日本、中国或美国的领袖时将会表现得毫无力量,因为他们必然会怀疑这个吴作栋到底能做多久,跟他签定任何协议是没有用的。” 1992年12月8日晚,李光耀在马林通道举行的行动党群众大会上指出,他希望马林百列集选区的选民在补选中能给予吴作栋总理大力支持,以巩固他的地位。如果总理的得票率大跌,他的声望和威信将会大大削弱。这对政府的运作和国家的前途都不是好事。他要求大家在星期六那天投他一票,以表示对他的信托。 
     
    二.执政权威的维护:维护道德权威 
    所谓道德权威,是指通过道德而获得的权威。儒家德治传统十分强调政府或统治者的道德权威。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指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这就是说,政治就是统治者用道德正己从而正人的过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孔子又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焉。” 这里,“居其所而众星拱焉”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居得其所,也即居其所当居之处。那么,哪里是“为政”者的当居之处呢?儒家经典《大学》说得很明白:“为人君,止于仁”。“止”即“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换句话说,仁,就是人君的当居之处或当止之处。就君与臣的关系而言,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臣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君若是像个君(即“君君”),臣便会像个臣(即“臣臣”)。这样,君若是“止于仁”,臣便会“止于敬”,从而实现“居其所而众星拱焉”的局面。因此,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荀子也说:“君者,仪也;仪正而后景(即影)从。君者,盘也,盘圆而后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后水方。” 这里,儒家德治传统强调政府或统治者通过拥有令人尊重的道德而获得“不令而行”、“居其所而众星拱焉”等的权威。 
    主张以儒家思想治国和强调君子执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特别重视维护自己的道德权威:首先,人民行动党政府强调领导人必须具有良好品质。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认为,在遴选候选人时,“他们的品行和动机还是最重要”。因此,“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良好品行、品格高尚及令人信服的人才来当政,新加坡才能成功。” 在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接任总理前夕,李光耀曾这样评价自己接班人的品行:他的“廉洁正直是没有问题的”  。在事业上,他对金钱是无动于衷的,你不能用金钱收买他或出卖他。在社交上,他的人际关系是一流的。在1980、1984和1988年的大选所选派的61名候选人当中,吴作栋发掘了其中的30人。他发掘他们的才华。他并不害怕能干人才。在有些人所属的机构,很少发现他们拥有比自己更能干的人才。他们始终都趋向于寻找比他们弱的人选。吴作栋并不如此。他首先发掘杨林丰。当时杨林丰在一家跨国化学工业公司工作。他拥有剑桥博士学位,你不能对他的智力感到怀疑。吴作栋在吸收他时知道这一点,知道他是一位竞争者。但他并不犹疑,将他带进了政坛。正因为吴作栋具有令人钦服的品行,再加上骄人的政绩,才能获得新加坡国民的衷心拥戴。 
    其次,人民行动党政府注重反击有损于自身道德权威的诽谤。1994年的《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了一篇影射吴作栋、李光耀和李显龙合搞“王朝政治”的文章。文章认为,李光耀通过吴作栋,把自己的(政治)衣钵传给了其子李显龙。因此,吴作栋是这种“王朝政治”的最方便的傀儡。这篇文章引起了新加坡朝野的震惊。吴作栋说:“当有关这篇文章的问题在内阁部长之间讨论时,出现了一种令人尴尬的肃静场面,每个人都望着我。所以我认为,唯一的做法就是采取法律行动。如果我不为自己辩白,我的同僚可能会认为文章所说的有些可能是真的,否则我为什么不采取行动。”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认为,这篇文章是对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及其最高领袖道德权威的最大破坏,并对该报进行了起诉。吴作栋在法庭上供证时指出,廉洁正直和任人唯贤是新加坡社会和政府的两大核心价值观和支柱。因此,文章中“王朝政治”和“傀儡”的影射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诽谤,更是对这两大核心价值观和支柱的攻击。如不进行反击和澄清,将极大地破坏政府及其最高领袖的道德权威。吴作栋说:“廉洁正直和任人唯贤两个价值观就好象一个人的两条腿,你砍掉他的双腿,他就残缺了。如果你攻击我们政府所强调的这两根支柱,政府也同样残废了。我们将无法面对世界,面对新加坡人。” 吴作栋透露,自己所作出的最后决定实际上时常和李光耀相反。例如,在确定由谁担任某些公共职位时,自己心目中的人选和李光耀并不一样。但因为这是自己的权力,所以,最后由自己作主,“否则,我将会发现我很难正视我的内阁同僚。因为他们将会猜想,如果我只是李光耀的哈巴狗,我究竟有什么权威。”  
   
    三.执政权威的捍卫:捍卫职位权威 
    所谓职位权威,是指获得某一职位所拥有的权威。一般来说,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在不同程度确立了职位权威。中华传统的儒家、法家都重视职位权威:儒家礼治强调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法家法治也注重正君臣上下之分。现代政治同样注重捍卫职位权威,并强调职位权力大于个人权力,法律权威大于人格权威。 
    主张建立“强大政府”和实行“强人治国”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特别注意捍卫职位权威:首先,人民行动党政府注意在内部对职位权威给予自觉维护。当担任了31年总理的李光耀将总理职位“交给”吴作栋之后,吴作栋就具有了比李光耀更高的职位权威。一方面,吴作栋注意维护自身拥有的职位权威:1990年9月,吴作栋即将接任总理职务、组织新内阁。香港《明报》记者向吴作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决定李先生留在新内阁呢?”记者的意思,其实是怀疑实际权力仍然由李光耀掌控,而不是真正由担任了总理职位吴作栋行使。面对这种怀疑,吴作栋明确而妥善地回答说:“基本上由我决定的。当然,还要李先生接纳。”如前所述,当有人诽谤吴作栋协助李光耀建立“李家王朝”时,吴作栋严词驳斥:“如果我只是李光耀的哈巴狗,我究竟有什么权威。”另一方面,李光耀也自觉尊重吴作栋拥有的职位权威:1992年,美国专栏作家萨菲尔访问李光耀时提出疑问,认为李光耀仍在幕后操纵新加坡政府。李光耀指出,这样的指责是错误的,他已经建立起一个以职位为中心的制度。新加坡的政治制度并不环绕着他操作。李光耀以自己动身到达沃斯参加世界经济论坛大会所需经过的程序说明这一点。他说:“在离开新加坡到达达沃斯这里之前,我写信给总理,要求他批准我的请假。这不是为了形式上的需要。他说明了我的宪法地位。他(李光耀在这时指向他的私人秘书)最清楚这点。他是我的秘书。他会先呈上草稿,然后提醒我必须请假。由于我不是总理,所以我不能够指示政府按照我的意愿操作。我没有宣誓为总理。总统并没有委任我。他委任他(指吴作栋)。接着总理委任我在他的内阁担任部长。”  
    其次,人民行动党政府坚决反击来自于外界的损害职位权威的言行。1994年,新加坡女作家林宝音在《海峡时报》发表的两篇评论文章对吴作栋进行了批评。文章认为,吴作栋已经从与民协商的开明作风转向从前的由上而下的决策作风。吴作栋提出的部长薪金应同私人机构挂钩的建议,正是旧式决策作风的例子。文章认为吴作栋太顺从李光耀,好象不是他在领导这个政府。针对上述批评,吴作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亚洲人的角度来看,一国总理的威信是不容破坏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些人对总理作出轻视和嘲讽的批评,如果不加以制止,时间一久,将会逐渐损坏人们对总理权威应有的尊重。他说:“当我的权威受到错误的批评或破坏时,我必须纠正它。如果我不作出纠正,这种论调将流传开来。所以,我必须以坚决的语调,告诉人们事情的真相。” 针对文章认为吴作栋总理没有主管政府的批评,吴作栋的新闻秘书在《海峡时报》给予的答复指出,在内阁里,吴作栋总理是鼓励集体领导的。总理会参考李资政的经验和判断,其他内阁成员也会参与任何重要政策的最后决定,但是,最后决策并非由李资政或其他部长决定,而是由吴作栋总理决定。答复说,吴作栋总理将保留与民协商国策和接受舆论的政治作风。他将尽量让国人针对影响生活的课题发表意见。但是,总理必须在听取意见后,考虑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作出决定。总理不能被少数和反对政策的人所左右。总理必须领导群众,不能因为要显示协商作风而迁就受欢迎的政策。在吴作栋作出反应的第二天,林宝音亲笔给吴作栋写信道歉说:“如果我的文章给您带来困扰的话,我谨此向您表示歉意。实际上,我对您及您的政府非常尊敬和尊重,我所写的两篇文章也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 吴作栋收到道歉信后也给林宝音写了回信。吴作栋认为,林宝音严厉地批评他的治国方式和他在内阁的地位,以及指他提出部长加薪是出于自私动机的批评,会让读者误以为他的批评是正确的。他认为,读者在阅读林宝音的评论文章时,绝对不会认为林宝音是基于“尊敬和尊重政府的出发点来写这篇文章”。他对林宝音的评论文章作出反应,目的是让新加坡人知道政府开明和协商的限度。他说:“我必须明确地设下“超越范围”的记号,这样一来,所有的新加坡人就可以知道开明和协商的限度在哪里。” 他强调,他所谓的开明和协商,并不意味着作为一国总理及其政府的威严可以让人通过媒体有系统地蔑视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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