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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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政治文化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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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阶段:一方面,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成就举世瞩目,为中国赢得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另一方面,改革过程积累了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何促进社会公平、铲除腐败、深化产权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等。这一切,既有赖于这场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更有赖于作为这场改革的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自身不断与时俱进。因此,改革者自身的改革问题成为这场改革的关键。中国共产党82年历史中的一条重要经验在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必须始终把握潮流、审时度势,依据时代主题的转换而调整自己的思想路线和战略任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换言之,中国共产党已经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应当承认,这一转型艰难曲折: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地位上实现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事实转型,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其执政意识仍停留在革命党的思维上;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冲破坚冰、在“观念上”向“执政党”转型的开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理论上”向“执政党”的全面转型。纵观整个过程,单就政治文化的相应转型与创新而论,笔者认为,这一重大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方法从“阶级分析”向“利益分析”的转换 阶级分析方法是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关系,来确定人们的不同政治态度和立场,并以此来认识社会冲突来源的理论方法。其理论依据是“劳动价值理论”,它认为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生产资料占有者发财致富的原因就在于对不占有生产资料者所创造的价值的无偿占有,所以阶级分析方法是与“剥削”和“被剥削”的概念相联系的。而改变这种生产关系的根本途径就是打碎保护这种生产关系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以强制性手段改变这种生产关系、重建新的社会秩序。阶级分析方法是通过鼓动和强化阶级仇恨,利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从而使处于非执政状态的政党问鼎国家政权的理论工具。 而利益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础是资源的稀缺性。以此为出发点,来分析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兴起的缘由和社会秩序的建构。其价值取向是实现社会的大体“公正”。它排斥无政府状态下人们对公共资源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的极端性,强调通过利益协调和控制来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成员的“共赢”。它认为,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社会贫富差距存在的因素具有多元性:如,社会分配机制不合理、地理环境因素或传统习俗造成的机会不均、社会成员自身不够努力而造成的争夺资源的能力低下等。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途径是:一方面执政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合法的富人、扶助穷人、扩大中间阶层;另一方面,厉行分配制度改革,通过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来实现社会的大体“公允”。所以利益分析方法强调通过缓和利益矛盾来保持社会稳定,是执政党保持执政地位的理论工具。 应当看到,阶级分析方法也是一种特殊的利益分析方法,它具有利益分析方法的一般特征,只不过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将社会利益进行了高度集中化和分离对抗化,以许诺建立新的利益分配秩序来赢得合法性;后者通过为社会所有的合法公民提供充分发展的机会、实现“共同富裕”并提供保障来获得合法性。两者的根本差异在于理论基础的不同。 革命党如果以阶级分析方法为理论指导,其首要任务便是以阶级来划分社会,认清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以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发动旨在打碎旧政治秩序、重建新政治秩序的暴力革命。而“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则必须以利益分析方法为理论指导,把所有守法的人都视为合法公民,把所有违法的人都视为打击对象;通过利益协调和缓和利益冲突来保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成员“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20余年的政策发展轨迹无不是这一理论方法转变的生动表述。 二、政治思维从“二元对立”向“务实中和”转变 新中国成立之前以及革命政权尚未实现完全巩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革命党,通过对社会进行二元对立的阶级划分,并将“以阶级斗争为纲”作为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实现人民的利益自觉和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所必须的。但是作为一个“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如若忽视变化了的时代主题、历史地位及历史任务,继续奉行革命时期的政治思维,则会阻滞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建国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经历的波折以及“文化大革命”这种长期的全局性决策失误的发生,一再证明执政党迫切需要转换政治思维。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理论武装的党,其所体现的优良品格就在于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把握潮流,不断地根据变化发展了的客观实际来发展完善自己的理论,使之对变化发展的实践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屋建瓴地及时将政治思维从革命的“二元对立”逐步向执政的“务实中和”转变。 这种政治思维的重大转变在“观念上”滥觞的经典表述主要有:第一、“摸论”:即邓小平所说的“我们在走我们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是摸着石头过河”,换言之,对某些问题(包括理论、政策、做法等),可以允许去探索尝试,通过“撞击反射”不断调整自己的路向,结果好就推行,结果差则另谋他途。“摸论”为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政策选择困境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论工具,对指导中国渐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工具理性价值。第二、“猫论”:“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邓小平最为人所熟知的价值理论,其核心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它在反对极左路线、促进思想解放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理论指导作用。第三、“不争论”。邓小平曾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这种政治思维为我们作出勇敢的探索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使我国抓住了机遇,发展了自己。 党的十六大将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则是中国共产党 “在思想上”向 “执政党”的“务实中和” 全面转变的一个里程碑。笔者认为,对其内容的理解应包括: 第一、它将共产党的合法性建立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上,这是对革命党所信奉的“打天下者坐天下”的天然合法性的全面超越和发展,同时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共产党把合法性建立在经济的高速发展上的扬弃,前者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而几乎断送殆尽,后者因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而变得不稳定和不可靠。 第二、它将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定位在代表全社会整体利益之上。首先,它放弃了“二元对立”的阶级斗争思维,使执政党的视野中只有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守法公民”与作奸犯科、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从而营造了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氛围,社会活力明显增强;其次,它扩大了“人民”的外延,使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各社会阶层的人们都成为了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再次,它是在社会出现了初步的两极分化的新形势下,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从局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向整体―――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转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 第三、它强调执政党必须从“革命”和“斗争”理念向“建设”和“创新”价值的全面转变,引导社会“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从而“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 ,这是执政的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立”的政治价值出发而发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政治吁求。 三、政治文化方位从“绝对一元化”向“开明开放”转变 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方位从“绝对一元化”向“开放开明” 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地位上,对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之间的错位予以重新调整,使政治文化重新定位为亚文化;第二,在发展方向上,政治文化的内容不断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和改革的精神不断地朝着更开明、更开放的方向发展。 就政治文化的定位而言,其本应是社会文化的一种亚文化,但在革命党革命夺权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出于用革命的“红色恐怖”对付反革命的“白色恐怖”的需要,必然要求将政治文化上升到主导文化的地位。这种错位反映出的是两股政治力量之间 “非此即彼”的博弈过程。但是在暴力革命的任务完成后,如若继续保持政治文化的主导地位,并使泛政治化倾向得以延续,就会造成阶级斗争极端化。在这种背景下,社会政治空气异常浓厚,政治狂热泛滥,极端行为层出不穷,“人治”就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对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错位进行的调整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拨乱反正政策。是时,中国共产党开始反思和重新审视过去奉为教条的某些理论、观念的正确性,从思想界一场声势浩大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到对“两个凡是”绝对观念的否定,重新确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对毛泽东思想予以重新解释,澄清了人民的对毛泽东的认识,实事求是地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这是一种正本清源的努力,为其后的思想解放和理论飞跃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发展可能。 在随后的二十余年中,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智慧解决了其在政治理论发展上与传统政治话语系统的策略性调适问题,在坚持传统政治话语系统的同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勇气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以符合时代潮流的新内容对其内涵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使之永葆青春活力。这种智慧是出于“决不能过分挫伤党的权威,以免受到党内的反对而遭受致命的打击,或者更糟的是,使党丧失维护秩序的能力” 的高瞻远瞩的全局性策略考虑。也是党的“原则的坚持性与策略的灵活性”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生动表述,为政治文化打破绝对一元化局面,朝更开放、更宽容、更开明的方向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在改革政策推行的初期,采取“不争论”的迂回策略,回避极左路线的干扰,避免与传统意识形态理论教条发生正面冲突;第二、在改革政策初见成效时,设法以弹性和灵活的方式赋予原有理论话语新的时代内容,使之适应改革深化发展的要求;第三、在改革政策的成功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时,不失时机地把改革成果用党的决议和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巩固,并使之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改革开放,特别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使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有了相对清晰的划分。市场经济是等价交换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切市场行为需要在一定原则基础上和一定法律框架下运作,法治首先要求治理者自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对限制政府权力提出了要求,政府权力必须限制在公共领域的范围内,从而使社会和私人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政府职能也必须得到调整和转换,使之从“积极有为”向“相对无为”的“掌舵”职能转变;厉行政企分开,放手让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活动主体和平等的竞争实体,参与市场竞争。政治文化收缩转型所带来的这些变化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其亚文化地位的重新定位及给社会腾出的巨大发展空间和机会,促使社会释放出了巨大的势能和发展潜力。 在对市场经济认识的问题上,我们经历了最初的把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到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再到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如何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有机统一起来这个史无前例的问题上,邓小平就“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作出了深刻的阐述;而这些理论变化又是建立在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的客观定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之上,他的表述是:“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 ,这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灵活地根据客观实际进行理论和政策的调整提供了基础,并化解了教条主义的责难;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口号,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在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过程中,上层政治文化逐渐冲破坚冰,越来越体现出开放性和开明性。 四、价值取向由“整体至上”向“个体与集体相调适”转变 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党的中心任务是通过暴力革命问鼎国家权力,出于这一需要,必然要求其他一切利益和要求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任务,以调动一切资源在阶级二元对抗的全面斗争中获得比较优势并赢得最终胜利。出于战时需要所形成的这一利益结构模式在革命党掌握政权后得到延续。这实质上确立了一种“整体至上”的价值取向,它以政治权力的强力控制为手段,并在整体的协调与控制下实行个体间利益的平均化,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社会利益结构中形成“利出一孔”、公有制为社会唯一利益源泉的局面,从而造成人民在利益上对作为公有制代表和整体利益象征的国家的绝对依赖;第二、国家运用政治权力禁止其他利益源泉的存在,消灭所有其他所有制形式,从而彻底杜绝人们追求其他利益源泉的可能;第三、通过意识形态灌输使人们把个体利益视为可耻的东西,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偏离“整体至上”利益结构的可能性。 这种对个人利益具有压制作用的“整体至上”价值取向在短时间内,尤其是在革命热情尚未消退的情况下可能会带来某段时期的快速经济发展,但长此以往则会极大地挫伤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了整个社会逐渐陷入丧失动力的状态,甚至会引起人民的反感,社会发展缓慢就是一种必然结果。前苏联的情况就是一种深刻的教训。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其本质就是将人们自身所固有的自利性重新回复到社会规范的范围内,从而使集体主义中的虚无主义色彩大大淡化。”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劳动生产力迅速而大幅度提高,而在此时的城市中,大量返城“待业”青年积极在体制外寻求个人利益实现途径,使得个体商业等其他经济形式迅速兴起。 顺应时代潮流、顺乎人民呼声,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地及时调整方针政策,提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 的策略思想,逐步调整和放松“整体至上”的价值取向,循序渐进地引导和规范人民利益意识的觉醒与成长。 第一、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个体的解放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可能。其意义在于:它极大地强化了人的主体性,使人本身成为目的,不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市场经济也肯定了人的理性精神,使人们的物质利益正当化,从而充分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其客观结果是社会利益源泉的多元化,这是对过去 “利出一孔”的整体性利益结构的一个重大超越和发展,从而改变了人们在利益上对于公有制特别是国家的绝对依赖性,由过去对“公家”和“组织”的绝对依附转变为在多元化利益结构中的自由流动与调适。 第三、允许一部分人先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以承认差别为前提、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条件的思想的核心在于:鼓励大家开动脑筋想办法发展我国经济,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公民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不要去损害任何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它顺应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和利用人们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使大家都富起来,是邓小平“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思想的又一个生动表述。 第四、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在十三大上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概括为“按要素分配”,并明确指出:“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这实际上是对个人在社会分配机制中的合法地位的进一步承认和肯定,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生产积极性,把社会上各种生产要素活跃和调动起来。 第五、“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这是“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的具体化和实践。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对公有财产的保护,而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致使私人有产者缺乏保障和安全感,不敢追加投资扩大规模,甚至出现了“见好就收”或将资本向国外转移等情况,这一状况既不利于社会扩大再生产,也不利于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十六大所提出的“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必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充分调动私人投资者的积极性。 五、公民政治人格:从虚无主义的“公民”向现实主义的“公民”转变 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共产党一直认为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就是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把市场经济视作洪水猛兽,是搞资本主义而加以拒绝和排斥。而在中国广大农村,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依旧延续着畜力耕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即使是人民公社制度的广泛推行也不过是在无视实践可行性和现实可能性的基础上试图以集体经济的计划经济模式改造农村自然经济的努力。所以,改革开发以前全国范围的经济形态是一种自然经济与计划经济相伴生的经济形态。在这种经济形态下,个人在社会中没有独立的地位,而是依附于不同的群体的,社会中人的本位是以群体形式出现的。 在这种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条件下,尽管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执政之初就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原则明确地写入宪法中,但是在实践中却使人民的政治人格流于“虚无主义”。正如刘少奇曾指出的:“说到选举,有些人就常常想到‘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这句老口号。无疑问,过去在蒋介石反动的独裁政权底下,提出这个宣传口号去反对蒋介石的独裁政权,那是有它的进步意义的。但是,这个口号如果拿到今天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底下要求立即实行,对于中国人民目前的实际情况则是还不完全适合的,因而也是不能完全采用的。” 改革开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促进了人们的利益意识自觉和多年来长期压抑的利益要求的突然迸发,使得社会利益单元迅速地从国家和集体缩小到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和个人。利益单位的最小化,为冲破个体对集体的依附,形成独立的政治人格提供了现实的经济基础和发展空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的确立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上的深刻变化。从市场经济的现实土壤中生长出了现代自由、平等观念。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这意味着在交换中每个人都有一种基于“等价”的“平等”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每个人都有转让自己对一定物品所有权的“自由”。经济上的“平等”、“自由”迫切需要政治民主的规范和保护,从而提出了对“现实主义政治人格”的诉求,进而为政治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种途径赋予和扩大公民各项切实的公民权利。如在法律制度方面,实现了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的转变,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而公民从“虚无主义政治人格”向“现实主义政治人格”转变的根本点则在于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和改革的精神不断地探索和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的认识。党的十三大提出“今后应当更充分地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举人有选择的余地。要继续依法坚持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并指出“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是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当家作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维护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 ;十四大则明确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十五大更详细地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 中国共产党积极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化,渐进拓宽了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逐步使公民的政治人格由“虚无主义”走向“现实主义”。继1987年《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草案)》实施后,又于1998年补充修改这一法律,从而使村民自治制度化,保证广大农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的四川、山西、广东、河南等地开展了乡镇长的直选试点工作;新近,吉林省白城市委采取群众无记名投票“民意否决”的办法,将提拔任用副县(处)级干部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这些做法虽然在层次上还不高,但他们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将公民政治人格“现实化“的趋势。 六、治国方略由“人治”到“法治” 政治权威的构成要素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的权威,二是机构的权威,三是人格权威,依据不同的政治理论,这三个方面各自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各不相同。在现代代议制民主的“法治”社会中,法的权威特别是宪法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其次是机构的权威,最后才是人格权威;而在高度集权和全能主义的“人治”社会中,人格权威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其次是机构权威,因为人格权威有时需要通过机构权威来体现;最后才是法的权威,因为法律的制定包括宪法的制定总是在一定机构的主持下实现的,因此这些机构便总是在事实上把自己的地位置于法律的地位之上。 中国从来就只有人治的传统,没有法治传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毛泽东的个人权威被神化,其一切言论都被奉为“最高指示”,并最终演化成严重形而上学的“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文化大革命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将人治的弊端暴露无遗。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被否定,人们开始反思人治政治,并在理论上逐步向现代“法治”治国方略探索。 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同时,他又一针见血地提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它各种必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的方针,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 。这些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并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这一举动对我国实现政治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1、它确认了法律的最高权威,一切国家事务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对长期以来一切国家事务依据“政策”和“个别领导人意志”进行的一种反动,从而改变了法律在制度架构中的从属地位,确立了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 2、正是因为法律最高权威的确立,也赋予了法律相对稳定性。任何人不能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和解释法律,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律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的局面。 3、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这是法治精神的重要方面,是对“刑不上大夫”的人治传统的根本性超越。阿克顿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已经被实践一再证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必须对权力进行相应的监督和制约。依照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一府两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司法内部也有法定程序监督,还有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于任何越轨行为,人民有权依法进行举报、控告、弹劾、撤换、罢免。作为执政党和法治的治理者的中国共产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换言之,党的权力不是没有上限的、更不是不受制约的,实行法治的治理者本身也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这为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抗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结语 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的反思以来,不断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自我超越、自我完善,完成了理论上循序渐进的转型,并在实践中全面系统地实现由革命夺权的“革命党”向执政为民的“执政党”转变,从而赢来了我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诚然,我们在诸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改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等等问题上的探索只取得了初步的成就,但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国共产党已经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和改革的精神肯定了这些价值,它对保证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的正确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注释:略 |